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其职工发生的打车费如与其经营活动相关,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手撕发票等)是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私车公用的汽车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抵扣需根据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来判断:
1、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在本企业的资产(如投者个人资产等)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按公允价值与资产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清晰约定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归属,通过租赁关系,将所有权权属问题变为使用权,凭租金发票和其它合法凭证可以税前扣除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其它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但是税前扣除还需要符合取得合法凭证,车辆产权属于个人,但确实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承担合理的费用,也合情合理,但是单凭员工报销的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还不足以证明上述费用属于“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因此,建议企业按公允价值与资产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清晰约定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归属,通过租赁关系,将所有权权属问题变为使用权,凭租金发票和其它合法凭证可以税前扣除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其它相关费用。否则,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在本企业的资产(如投者个人资产等)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打车费可以税前扣除吗?企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大家明确了吗?其实这两个问题税前扣除的条件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一定要与企业经营相关且有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