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商业承兑汇票做账: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给别人(单位):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到期支付:
借:应付票据
贷:其他货币资金
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红字
承兑汇票新规定
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要求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通知》印发起6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此外,根据央行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商业汇票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电子承兑汇票不仅节省纸质汇票制作成本,安全性也超越普通汇票,电子承兑的开具、承兑、背书、贴现等信息均存储记录在票据系统中,背书转让、到期托收等都在企业网银中操作完成。
电子承兑汇票最长票期从6个月延长至1年,最大票额从1亿放大至10亿。
承兑汇票贴现会计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借记收到的款项,贷记应收票据,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申请人(持票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因此贴现一般情况下会有利息支出,如果该汇票有票面利率,在票面利息大于贴现利息时,就会产生利息收入,否则仍会产生利息支出。所以贴现时收到的款项与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入账金额)是不相等的,其差额实际上属于融资行为的利息,根据会计准则,应该计入财务费用。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票面金额)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根据央行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商业汇票全部通过电票办理。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给别人(单位)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应付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