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对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情形,可以这样做:
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转换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借:其他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或借方)
先说“从金融工具转长投,其他综合收益要转留存收益”。
这里说的金融工具,必定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否则不会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问题。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是分类为不能转损益的,所以它的结转要转到留存收益。当然这是准则的规定,题主应该是清楚的,想问的是为什么?这种金融工具本来应该是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但是允许你将其“指定”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当然这种指定也是有代价的,就是除了正常的股利分配可以计投资收益以外,其他价值变动都要进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能再转损益,否则岂不是有盈余管理的嫌疑?就是不让你随意决定要影响哪一期的利润表。
再说“从长投转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又要转到投资收益”。
从长投转到金融资产,有其他综合收益,那么这个长投要么是权益法核算,要么是在个别报表里面从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之前留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长投后来处置了部分,变成金融资产,那是要把它当作全部处置,并且再买回来剩余的部分的。既然是当作全部处置,那记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金额,如果可以转损益的自然要转入投资收益啊,不能转损益的(比如是因为子公司设定收益计划或者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带来的),那这部分还是要转留存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主要包括哪些呢?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2、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3、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4、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5、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6、套期保值(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7、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分录应该怎么做?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转换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从长投转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又要转到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