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本分两种情况:
1、成本组成因素不需要经过入库出库环节的做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
2、成本组成因素需要经过入库出库环节的又分为两种情况:
(1)使用原有库存材料(或产成品)的做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或产成品等)
(2)使用新采购(或新出产)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材料(或产成品)的做如下分录: 首先做预估入库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然后做出库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或产成品) 当能确定实际成本的时候可以将该笔业务红冲后,根据实际金额填制分录,也可以根据差额填制相关分录。
借:管理费用 ( 制造费用) ( 营业费用)
贷:预提费用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
待费用实际发时:借:其他应发付款-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营业费用 贷:预提费用(或应付工资)看你预提什么了。
案例
上个月预提费用,这个月该怎样做会计分录,如,上个月预提电费:借:生产成本:7600.贷:预提费用,
上个月预提食堂费:借:管理费用:20000.贷:预提费用:20000
若实际发生时与预提数完全一致,应该是借:预提费用,贷:现金(等),若有出入,应先按预提金额做预提费用,差额计入相关费用。
可税前扣除的预提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
企业据实计提的银行贷款利息会计上计入财务费用和应付利息,属于确定的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和负债,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允许税前扣除。
2.计提的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3.房地产企业预提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
4.预提的后付跨期租赁费
后付跨期租赁费是可以预提并税前扣除的。但要注意,预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应计入下一年的成本费用,本年度不允许税前扣除。
5.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
与生产经营有关且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预提费用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预提费用有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如,银行贷款利息,计提的弃置费用,房地产企业预提费用等,也有不能税前扣除的情况,售后服务费和计提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以及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