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并且也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市场经济是自由的,也是鼓励创新的,但是例如“砍价免费拿”这样的活动页面中,向消费者所展示的信息,却有真假之分。活动页面展示了“直接砍成”或是“恭喜您,目前砍价进度排名第一”的信息,但如果经营者不能证明一个人在数十次砍价中,确实在几千上万名同时砍价的消费者里排名第一,那么,这便是虚假信息,他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的权利。为了保证这项权利的实现,我国相关的民事和商事法律规范中有许多满足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依照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经营者和广告的发布者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的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或者造成人身伤残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虚假广告罪,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