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早期提得多,在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纳税人在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时,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增加当年的管理费用,进而减少当年的应纳税所得税额,最终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其净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这个分数就是折旧率。年数总和法每年的折旧率不同,每年的折旧率用公式表示为: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比如一项固定资产1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残值率为5%
第一年折旧率为5/(1+2+3+4+5)=5/15
第二年折旧率为4/(1+2+3+4+5)=4/15
第三年折旧率为3/(1+2+3+4+5)=3/15
第四年折旧率为2/(1+2+3+4+5)=2/15
第五年折旧率为1/(1+2+3+4+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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