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一、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上缴的增值税计算提取的。
2、城建税的计算
应交城建税=增值税×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另外,同时还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1)税率 2%
(2)计算公式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费=增值税(或)消费税)税额× 2%
二、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3、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与固定资产情理有关的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费的科目核算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变卖收取价款,缴纳的增值税不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在处置时的账务处理可以参考如下分录
1. 将固定资产清理时的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 支付清理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 固定资产处置回收价值
借: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或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固定资产处置实现盈余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5. 固定资产处置形成亏损时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往往是有相应的税率,在做账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税率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弄清楚税率后就可以套用最终计算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正确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