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不是消费者而是售货企业,但是由于消费税价内税的特点,致使消费者成为消费税的最终承担者,间接地为售货企业承担消费税,从而最终成为消费税的负税者。
一、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三、主要作用:
1,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流转税课税体系;
2,配合国家户口政策和消费政策;
3,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4,削弱和缓解贫富悬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
工业企业消费税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支付代购手续费等也要视为销售行为。
1.销售行为
(1)按增值税中所讲内容确认销售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提应纳消费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账务处理:
(1)确认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不符合上述条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税法规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缴纳消费税时,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在会计核算上,凡未作收入的,其销售税金及附加就不能列入收入的备抵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只能由有关科目来负担。
(三)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1.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消费税应一同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2.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消费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3.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
(1)收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逾期包装物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特殊: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在收取押金时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购买摩托车需不需要交消费税?综上所述,购买者虽然表面上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生产摩托车的商家早已经将消费税转移到消费者的身上,也就是说消费者还是承担了摩托车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