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有一个赔偿项目金额占比较大,项目名为“死亡残疾赔偿金”,有的人从字面上理解,说人没了才有这个钱,人还在就没有,其实不然。这项赔偿具体可分为两部分,一,死亡赔偿金,二,残疾赔偿金。顾名思义,如果是伤者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那么这部分对应的赔偿叫做“死亡赔偿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伤势导致不同程度致残,这部分赔偿叫做“残疾赔偿金”,伴随以上两项赔偿项目还有一项叫做“精神抚慰金”的项目,即,老百姓常说的“精神损失费”。

对应的伤残,按不同程度等级共分为十级,一级为最高,十级为最低,对应赔偿系数为十级~10%,九级~20%,以此类推,一级~100%。死亡与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标准一致,都是100%。

有达到伤残等级,伴随产生的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失费)上限额度为50000元(大多数地区,不绝对)一个等级5000元,上限50000元。

受伤致残的评定标准参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详细规定了伤残分级的鉴定标准,分为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颈部及胸部损伤;腹部损伤;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头面部损伤;体表及其他损伤等等。

达到伤残等级规定的标准后,对应的赔偿系数,根据伤者实际年纪,计算伤残赔偿年限,再参照每年各地下发的“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中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标准系数,可以得出伤残赔偿金额。

伤残赔偿年限等计算方式分为三种情况:第一,伤者的实际年纪低于60周岁(计算年纪截止到伤残等级鉴定报告生成之日前一天),统一按最高标准20年计算;第二,超过60周岁,按实际年龄计算到80岁,计算出赔偿年限,例如伤者65周岁(伤残鉴定报告生成之日前一天),那么赔偿年限就是80-65=15年;第三,如果伤者实际年纪75周岁或者大于75周岁,一律按最低年限5年计算。

公式为:

伤残赔偿金额=伤残赔偿年限*伤残等级赔偿系数*年度赔偿系数

精神抚慰金=伤残等级系数*50000元

死亡案件中,还并存丧葬费,各地有年度规定系数。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案件中,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到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失费)的相关规定,因当事人本身情况不同,计算结果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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