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冯某因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嫌疑被刑事拘留。当时冯某家属委托了当地的律师去会见、递交法律意见书,家属从之前的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后,以为事情不严重,冯某和家属都认为可能也就判一年。但万万没想到,冯某于同年11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提审时告知冯某认定其涉案情节特别严重,如果认罪认罚的话量刑建议三年。但是冯某和家属都认为三年刑期太重拒绝认罪认罚,并希望重新委托律师,于是家属找到我们律所希望我们团队能够为他做有效辩护。最终历时五个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缓刑判决。办案历程如下:

一、赢取当事人的信任,一刻不停开展刑事辩护工作

接受委托的当天我们就通过“粤省事”小程序预约看守所会见,同时绑定“12309”系统向检察院申请阅卷。顺利地在第二天下午会见了当事人了解案情,初次会见我们就给冯某分析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案件流程。我们的细致辅导得到冯某的信任,冯某也为我们如实讲述事情的经过、动机、数额,我们律师敏锐注意到案件可能存在的问题:一是在作用地位方面,冯某不像是一个组织者,更像是一个介绍人的角色;二是在数额方面,办案机关只统计了犯罪数额,忽略了个人违法所得(本罪量刑标准为个人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缺乏依据。

因为检察官有自己审限,刑辩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必须抢时间来完成阅卷总结法律意见,否则来不及去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决定、合适的量刑建议。于是我们从看守所出来之后,我们马不停蹄的赶到检察院取回本案的电子卷宗光盘,连着两天研究案卷并通过团队讨论,集思广益,最终向检察官提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法律意见,希望检察官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官采纳了证据不足的意见,但是不同意不起诉,于是退查让民警补充认定非法所得。

二、准确判断时机,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第一次沟通之后,我们趁热打铁马上提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希望冯某能取保候审出来。不过在检察机关审查羁押必要的过程中,民警补充回来的材料认定了冯某的个人违法所得5万多元,这结果对我们十分不利,在继续沟通的过程中检察官坚持认定冯某的情节特别严重,并向我们提出只有冯某愿意认罪认罚可以考虑我们的取保候审申请。

虽然补查回来的个人违法所得仍然对我们办案不利,但是考虑到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能变更强制措施的话,更有利于冯某和我们律师寻求突破检察官量刑建议的办法。于是我们赶在认罪认罚程序开始前会见了冯某,在我们分析下冯某同意作认罪认罚。21年12月在我们辩护律师的见证下,冯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在第二天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三、积极有效的辩护,终获缓刑判决

事实证明,冯某作认罪认罚然后取保候审是有利的。冯某被释放出来的时候刚好遇上疫情,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让我们有更多的机会面对面核对转账流水、聊天记录,终于我们也从几百页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找到了有利于数额辩护的线索,并补充提交了转账流水和法律意见。经过办案机关的核实,最终在一审开庭前,检察官变更起诉书认定冯某违法所得为1.7万多元,情节严重,建议有期徒刑十个月。

在开庭前为了能给我们当事人争取更轻的量刑,我们通过跟法官沟通,取得了法院账户并完成了退赃,也在庭审上提出了免于刑事处罚或者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我们团队通过两个阶段、五个月的努力,终于成功为冯某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冯某也非常满意地签下“服判,不上诉”的宣判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