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不存在计提,是随征.附加税是按照当月应纳的增值税来计提的,如果当月销项税额为6万,进项税额为5万,无进项税转出,那么当月应纳增值税应是一万元,就以1万元增值税税款来计提这部分附加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用未交增值税的数额乘以税率计提借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贷方计入应交税费下月缴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但一般本月不用计提增值税,直接在下月交增值税就可以,
借:应交税费–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什么
计税基础
(1)城市维护建设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征收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3.计算公式
(1)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计提附加税什么时候计提?一般纳税人实际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也需要申报缴纳附加税,什么时候申报增值税,同时申报附加税.附加税是用未交增值税的数额乘以税率计入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