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俺农村的房子谁来继承?
房屋继承指不动产所有权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继承关系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个人合法所有的房屋。被继承人也可以设定遗赠协议,将自己死后的财产赠与他人,也可以捐赠给其他法人机构、社会团体等。
如果逝者生前没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又或者订立无效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分配原则确定被继承人及被继承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尚未开始,不存在继承关系。在订立了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后,被继承人死亡是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同时遗赠扶养协议中的受遗赠人也应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未设立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不动产所有权人也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二、俺收养的子女、继子女能继承房子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被收养的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按照《民法典》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是符合上述规定的具有继承关系的继承人不能存在法律规定的被剥夺继承权的行为,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的情况。
三、俺孩子是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土地是集体的但是我拥有使用权”,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不属于村民个人,不能被继承。
“俺孩子为了发展已经将户口迁到城里了”“俺闺女嫁到外村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可以因继承关系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那么,怎么能证明那房子是谁的?
事实上,房屋所有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在我国不动产以登记来确定所属,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以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所以,无论你是嫁到外村,还是户口迁移到城镇都能继承属于本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