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概念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范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当负有义务的主体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时,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基本关系
(1)结构上:紧密联系、不可分割。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2)数量上:总量相等。
(3)产生和发展上:经历了从浑然一体(原始社会)到分裂对立(剥削阶级法律制度)再到相对一致(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过程。
(4)价值上:代表不同的法律精神,在历史上受重视程度不同,在不同国家地位有主次之分。
【例题】(单选)一户居民家中搞装修,常常干到半夜十二点多,严重干扰周围邻居的作息,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这户居民的做法启示我们:
A.公民应先履行义务后享受权利
B.权利和义务都是不能放弃的
C.公民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D.要把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结合起来
【答案】D。解析: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法律所保障的。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题目中装修者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却没有履行不影响他人休息的义务,才引起了居民不满,故我们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自觉履行义务。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