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税款滞纳金怎么进行计算?
滞纳金是根据天数和税金数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得出的.
1、税金数额,即滞纳的税金数,比如有100万少交纳了,就按100万算.
2、滞纳天数,从申报期结束后开始起算,至本次申报日期结束.比如2017年6月的税金没交,那滞纳金从2017年6月的申报期结束起算,即从2017年7月16日起算.
结束日期就是你去补税的日期.这两个日期相减就是滞纳天数.
3、滞纳金比例为万分之五,这个是固定的.
然后计算滞纳金
滞纳金=滞纳税额*万分之五*滞纳的天数
相关规定政策:
纳金是当事人不及时履行其所不能代替履行的义务时,国家行政机关对其采取课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办法,也就是在经济上加重义务,促使其履行义务.虽然《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滞纳金的加收期间和比例,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计算查补税款的滞纳金却并不容易.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滞纳金加收的起始日与纳税义务的产生、申报期限密切相关,与实际缴纳日期紧密相连.只有正确界定滞纳金加收的起始日期,才能正确计算滞纳金.
税款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税款滞纳金怎么进行计算?它主要是根据拖延纳税的时间以及纳税金额的比例来计算的,文章还为大家找出了相关的规定参考.小编在此提醒大家,要积极主动纳税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