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行政处罚记录不可以消除,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5年的,记录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再公示,不可以申请消除的.只有在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规定的年限到期后,记录的企业行政处罚记录才不会显示.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按照相关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门户网站对社会公示,其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时长为5年,且是自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执法人员没有公示相关信息或者擅自删除了应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则属失职行为.
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5年的,记录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但不再公示.
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方式
1、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地址不实或不准确的企业: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3、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4、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工商局对公司的行政处罚能不能消除?公司要是有被工商局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是以罚款的方式,那财务就必须要在工商局规定的期限里面缴纳罚款,不可以有违规不缴纳罚款的情况,不然就属于是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