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卫队新兵训练内容
新兵连期间学习的都是最基本的通用军事科目,论强度远不如下连队后大。
新兵连是给你们提供一个循序渐进慢慢适应的转变过程的地方。6点就要响应起床号,然后在10分钟内完成整理内务、大小便等一系列动作,10分钟后才开始跑步。
前半个月除了学习一些条例、规定外,更多的是站军姿、列队、走队列、稍息立正、停止间(行进间)转法、三种步法、步法变换、脱戴帽、蹲下(或坐下)起立等等。队列训练中穿插3公里越野跑、单双杠训练(一般要求一至三练习)、木马以及体能训练。
队列会操结束后,进行单兵军事技能和班排队列训练,大约30天,主要是400米障碍、投弹、射击、单兵战术、军体拳第一套,还有军事基本业务知识学习,班排队列有队形变换、方向变换等等。后期进行了解科目和巩固训练,以及考核等,大约30天左右,主要有:战地救护、投实弹、进行应用射击训练、五公里武装越野、基本班战术队形、基本地形学、武器的保养、三防知识等等,然后进行考核前准备,进行考核,必考科目是单兵队列、一练习射击、单双杠(一至三练习)、投弹、400米障碍、五公里越野、单兵战术、军体拳第一套、戴防毒面具等,实弹射击。
集体考核有班队列,班队列中的单兵队列、集体3公里越野〔5公里下连队后开跑〕等等,如果是武警部队的话,还会学习盾牌操好执勤条例等。这些结束以后,一般是距离你离家60–70多天的时间,这时候会授予你列兵军衔,这时候你才是一名真正的战士,在此之前顶多就是一试训的而已,然后分配下连定岗,有些技术性岗位的还需要1–3个月的专业学习,结业后才能上岗。
新兵训练结束的考核课目也很简单,体能为6项必考科目:3000米13分50秒合格(新兵下连后跑5公里,)俯卧撑1分钟35个合格.(新兵下连后1分钟50个)引体向上8个合格.(新兵下连后12个)仰卧起:2分钟35个合格.(新兵下连后3分钟50个)100米:14秒60合格.(下连后标准一样)单腿深蹲:6个合格(下连后标准一样)。
2.警卫勤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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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警卫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为了保证首长、机关、部队和装备、物资、重要军事设施的安全,防止遭受袭击和破坏,部队首长必须严密组织警卫,并教育警卫人员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
第一百五十九条 部队首长在组织警卫勤务时必须:
(一)根据上级指示和驻地情况以及警卫目标的性质、数目,周密地部署警卫任务。通常将警卫任务分别下达给就近的分队;如驻地集中,也可组织卫兵队。
(二)组织担负警卫任务的分队首长现地勘察地形,规定哨所位置、警卫任务和联络信号,并提出要求。
(三)经常检查执行警卫任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 担负警卫任务的分队,要认真进行警卫勤务的训练,严格履行警卫职责。分队首长应根据规定的警卫任务和要求,组织警卫勤务,并使分队全体人员明确以下事项:
(一)警卫目标的性质、特点和警卫要求。
(二)哨所的位置及其附近地形、环境情况。
(三)领班员和卫兵的派遣顺序。
(四)卫生职责和联络信号。
(五)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置原则和报告方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卫兵队通常由团(营)组织。卫兵队的派遣、换班和具体实施方法,由团(营)首长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卫兵不容侵犯,一切人员必须执行卫兵按卫兵勤务规定所提出的要求。
第一百六十三条 卫兵每次值勤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严寒或炎热时,应适当缩短时间。
第一百六十四条 领班员由班长、副班长担任,受分队首长领导(卫兵队的领班员受卫兵队长领导)。其职责:
(一)熟悉哨所位置、卫兵任务,熟记口令和信号。
(二)督促卫兵做好值勤准备,检查卫兵的着装和仪容。
(三)按时带领卫兵换班,并监督卫兵交接班和按要领装退子弹。
(四)检查卫兵值勤情况。
(五)发生意外情况,立即处置和报告。
第一百六十五条 卫兵受领班员领导。卫兵一般守则:
(一)按照规定着装和配带武器弹药。
(二)熟悉任务和警卫区域的地貌、地物等情况,熟记并正确使用口令、信号。
(三)时刻保持警惕,严密监视警卫区域内的情况。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岗位,武器不准离手。
(四)严禁坐卧、倚靠、打瞌睡、吸烟、看书、看报、唱歌、闲谈、接受和传递物品、无故将子弹上膛。
(五)有人妨碍值勤时,应当加以劝阻,并迅速报告。
(六)当警卫目标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和报告。在判明警卫目标遭受袭击并将造成严重后果非使用武器不足以制止时,可以使用武器;卫兵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进行正当防卫。
(七)向接班人员交代值勤情况、上级的指示和哨所的器材,并在领班员的监督下验枪、退出子弹。
第一百六十六条 卫兵特别守则
(一)营门卫兵,应当检查出入营门人员的证件和军容风纪,必要时还应当检查携带的物品;指引客人和来队亲属到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维护营门秩序,调整指挥机动车辆出入营门;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员。
(二)警卫机场(库)和车场、炮场、发射场、仓库等卫兵的特别守则,由部队首长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三)警卫舰(船)艇卫兵的特别守则,按海军舰艇条令;陆军船艇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六十七条 卫兵队长通常由排长担任(人数少的卫兵队,可由班长担任),受团值班员领导(由营组织的卫兵队受营首长领导)。其职责:
(一)了解警卫目标的性质和特点,熟悉哨所位置和联络信号。
(二)经常检查卫兵队人员的值勤情况。
(三)接到卫兵报告或信号时,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处理。
(四)听到警报或接到命令时,立即按照团值班员(营首长)的指示行动。
3.2017公务员招警专业知识怎么算分
根据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各项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 = 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 + 笔试加分;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40% +(申论成绩*100/申论满分分值)*30%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科目成绩*100/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科目满分分值)*30% + 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 + 申论满分分值 +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科目满分分值);
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的岗位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法律专业知识成绩 + 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 + 法律专业知识满分分值);
其他岗位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 + 申论满分分值);
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 =(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 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4.中国军兵种知识
陆军由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陆军航空兵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
海军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航空兵、岸防兵、陆战队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 空军由航空兵、地空导弹与高射炮兵、雷达兵、空降兵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
武警由内卫武警,边防武警,消防武警,警卫武警,黄金武警,水电武警,交通武警,森林武警陆军由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陆军航空兵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 海军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航空兵、岸防兵、陆战队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
空军由航空兵、地空导弹与高射炮兵、雷达兵、空降兵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陆军 陆地上作战的军种,是军队主要的组成部分。
当代陆军主要由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装甲兵(坦克兵)、炮兵、陆军防空兵、陆军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化学兵)、通信兵、电子对抗部队、侦察部队、气象部队、测绘部队等兵种、专业兵组成。有的国家陆军还编有空降兵、陆军火箭兵、铁道兵和特种部队等。
是一个多兵种、多层次、多功能的合成军种。通常设有军种领导机关,一般按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序列编制。
有的还编有集团军(军)一级。主要装备步兵武器、坦克、装甲车、火炮、导弹、直升机、汽车等。
担负在陆地歼灭敌人的任务,既能独立作战,又能与海军、空军联合作战。陆军由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陆军航空兵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
海军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航空兵、岸防兵、陆战队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 空军由航空兵、地空导弹与高射炮兵、雷达兵、空降兵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
武警由内卫武警,边防武警,消防武警,警卫武警,黄金武警,水电武警,交通武警,森林武警我军有 陆 海 空 二炮 四大主体军中陆军:由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陆军航空兵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 海军: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航空兵、岸防兵、陆战队、海军航空兵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
空军:由航空兵、地空导弹与高射炮兵、雷达兵、空降兵等兵种和专业部队组成。武警由内卫武警,边防武警,消防武警,警卫武警,黄金武警,水电武警,交通武警,森林武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导弹部队。
5.有关警卫勤务的文章
第十章 警卫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为了保证首长、机关、部队和装备、物资、重要军事设施的安全,防止遭受袭击和破坏,部队首长必须严密组织警卫,并教育警卫人员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
第一百五十九条 部队首长在组织警卫勤务时必须:
(一)根据上级指示和驻地情况以及警卫目标的性质、数目,周密地部署警卫任务。通常将警卫任务分别下达给就近的分队;如驻地集中,也可组织卫兵队。
(二)组织担负警卫任务的分队首长现地勘察地形,规定哨所位置、警卫任务和联络信号,并提出要求。
(三)经常检查执行警卫任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 担负警卫任务的分队,要认真进行警卫勤务的训练,严格履行警卫职责。分队首长应根据规定的警卫任务和要求,组织警卫勤务,并使分队全体人员明确以下事项:
(一)警卫目标的性质、特点和警卫要求。
(二)哨所的位置及其附近地形、环境情况。
(三)领班员和卫兵的派遣顺序。
(四)卫生职责和联络信号。
(五)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置原则和报告方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卫兵队通常由团(营)组织。卫兵队的派遣、换班和具体实施方法,由团(营)首长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卫兵不容侵犯,一切人员必须执行卫兵按卫兵勤务规定所提出的要求。
第一百六十三条 卫兵每次值勤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严寒或炎热时,应适当缩短时间。
第一百六十四条 领班员由班长、副班长担任,受分队首长领导(卫兵队的领班员受卫兵队长领导)。其职责:
(一)熟悉哨所位置、卫兵任务,熟记口令和信号。
(二)督促卫兵做好值勤准备,检查卫兵的着装和仪容。
(三)按时带领卫兵换班,并监督卫兵交接班和按要领装退子弹。
(四)检查卫兵值勤情况。
(五)发生意外情况,立即处置和报告。
第一百六十五条 卫兵受领班员领导。卫兵一般守则:
(一)按照规定着装和配带武器弹药。
(二)熟悉任务和警卫区域的地貌、地物等情况,熟记并正确使用口令、信号。
(三)时刻保持警惕,严密监视警卫区域内的情况。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岗位,武器不准离手。
(四)严禁坐卧、倚靠、打瞌睡、吸烟、看书、看报、唱歌、闲谈、接受和传递物品、无故将子弹上膛。
(五)有人妨碍值勤时,应当加以劝阻,并迅速报告。
(六)当警卫目标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和报告。在判明警卫目标遭受袭击并将造成严重后果非使用武器不足以制止时,可以使用武器;卫兵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进行正当防卫。
(七)向接班人员交代值勤情况、上级的指示和哨所的器材,并在领班员的监督下验枪、退出子弹。
第一百六十六条 卫兵特别守则
(一)营门卫兵,应当检查出入营门人员的证件和军容风纪,必要时还应当检查携带的物品;指引客人和来队亲属到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维护营门秩序,调整指挥机动车辆出入营门;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员。
(二)警卫机场(库)和车场、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32633030炮场、发射场、仓库等卫兵的特别守则,由部队首长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三)警卫舰(船)艇卫兵的特别守则,按海军舰艇条令;陆军船艇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六十七条 卫兵队长通常由排长担任(人数少的卫兵队,可由班长担任),受团值班员领导(由营组织的卫兵队受营首长领导)。其职责:
(一)了解警卫目标的性质和特点,熟悉哨所位置和联络信号。
(二)经常检查卫兵队人员的值勤情况。
(三)接到卫兵报告或信号时,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处理。
(四)听到警报或接到命令时,立即按照团值班员(营首长)的指示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