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税价格= 不含税价格*(1+税率),根据含税金额来开发票就行了.
含税价格=4172*(1+8%)=4505.76
含税价是包含税金在内的计税价格,价格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税金内含于价格之中;实行价内税时,商品交易价格即为含税价格.如果商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就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含税价格.
含的税一般是增值税和国税.增值税可以抵扣,国税可以做固定资产.最简单的说法就是要不要开发票.要开发票的,就是含税价可通过公式将含税价折算成不含税价,即含税价=不含税价*(1+税率),一般的税率有16%,10%,4%,6%,25%,最常见的是16%的增值税.
销售方申请红字发票流程大致如下:
1.点击”发票管理”上方'红字发票信息表'下拉菜单选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选择”销售方申请”,如果发票未寄送出去并且未超过一个月,则选择”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反之选择第一项”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表票面信息是否正确;如果票面无信息,则手工录入需红冲票面信息.(注:金额、数量为负数;单价为正数),确认完成点击右上角”打印”,然后选择”不打印”,最后点击”取消”.
3.点击”发票管理”上方'红字发票信息表'下拉菜单选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弹出窗口选中已开信息表,点击'上传'按钮,点”确定”,待信息表上传完成显示”审核通过”即可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开具负数发票.
4.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专用发票填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界面中,点击”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双击信息表编号,确认票面信息是否正确,并打印在正常的发票上即可.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的处理: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如果销货方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账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含税发票怎么开?小编对这一问题给大家带来的介绍大家都学会了吗?学习是一个慢过程,会计的学习更是如此.会计学起来其实挺枯燥的,而且学习本身就是一件孤独的事,因此学习会计,需要耐得住寂寞,需要有坚持精神.关注我们的资讯平台,学习更多会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