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二条:法律主体包括三种

(一)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的人,你是、我是,孙悟空就不是自然人。

1.权利能力: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根据年龄和精神状态(不讲这个内容,看见不正常的人尽量离远点就好)不同,自然人有不同的行为能力:

(1)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条第一款: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的说:年满十八周岁了,就一人做事一人当。

顺便问大家一个问题:我国合法劳动者的最小年龄多少周岁?我相信很多读者第一反应都是十八周岁,但是《劳动法》的规定是十六周岁。大家需要思考和分析:《劳动法》实施的时候是七周岁读小学,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十六周岁就初中毕业,如果不允许工作,那么街头小混混必然增多,但你又不能说年满十六、不满十八岁的人工作,挣钱还不能自己决定怎么花,所以《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根据《民法典》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法律行为。

温馨提示三点:

①不要跟未成年人随便开玩笑。他送你东西很可能可以要回去,但是你送他的东西,他就可以笑纳了,因为他收你东西是《民法典》规定的纯获利益的行为。

②经常与小孩子打交道,尽量识别其是否满八周岁。比如你是小学门口的文具店,在出售一些相对价格较高、偏成人使用的商品时为了保证交易的稳定更是如此。这就是小赵老师经常吐槽:为什么《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界限为八周岁,而不是七周岁、六周岁?我个人觉得“反正都是拍脑门的决定”,六周岁更好啊,因为六周岁开始穿的是统一的校服,更好识别,更容易保障交易的稳定。

③管好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平时很多时候学生向我提问:老师,我家孩子9岁,用我的手机在玩游戏,一下充值了1万元,我能不能要回来?我内心回答的是:我怎么知道能不能要回来?根据《民法典》十九条的规定,充值1万元肯定不属于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但是你如何证明这个充值就是孩子完成,而不是一个玩腻游戏的中年大叔?所以,你偶尔看见电视节目帮忙维权成功退费,那真的就是偶尔。因为商家随便退费就会存在大量的道德风险,会让一小撮人,不满意了就说是我家兔崽子买的。

(三)根据《民法典》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