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对外捐赠支出,会计上可以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税法上除了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利润总额的12%以外,其他捐赠支出(无论接收方是否关联方)均不得税前扣除.
捐赠支出无需区分是否关联方.捐赠(东西送给别人)不属于生产经营支出,一律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如是捐赠用于公益事业,按所得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可在当年所得税汇算中做”调减金额”.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的如何税前扣除
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的如何税前扣除?
答: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帐款不得确认为坏帐.但是,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帐损失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63 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可以扣除吗?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在会计处理上可以按照营业外支出处理,但是在税法上,除了公益性捐赠可以在营业收入的12%范围内税前扣除,其他的捐赠支出都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