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如果收取的通行费属于经营性收费性质,那么就是应税项目,就得开具发票,支付方也需要凭发票入账.
目前有效的通行费发票主要有两种,纸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纸质发票的通行费发票在营改增后属于可以继续使用的发票种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了,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当然各地的通行费纸质发票样式还有所差异.不管是哪种,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纸质通行费发票,而且都是普通发票.这种发票的特点就是,都是从非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不能实现全国通查,只能在各地税务局网站进行真伪和流向的查询.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国家推出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所以,到今天为止,我们日常工作中能常见到的通行费发票就两种,一种就是纸质的通行费发票,一种就是ETC或者用户卡缴纳通行费的用户取得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从2018年1月开始,主流的抵扣凭证应该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了,而通行费纸质发票也给予了适当的过渡期抵扣政策.
2019年后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纸质通行费发票只有过桥、过闸费用可以继续计算抵扣,但是不能抵扣不代表不能入账,这点需要区分开.
公路通行费抵扣如何计算?
1.自2018年1月1日起,办理了ETC或者用户卡的用户取得可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过勾选确认方式抵扣票面税额.
2.发生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3.发生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4、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吗?通行费发票,现在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真实合法的话,就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具体的计算方法,我们已经谈到了,大家可以看看自己公司的业务属于哪种,具体用哪种方法,需要财务工作人员注意区分.更多税务会计方面的资讯,可以关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