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权法基本原则(三个且仅有三个)

1、物权法定原则。(没什么好解释的)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即一物一权原则。

3、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把物权法的特征,效用等等混进来,干扰原则。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三个)

1、合法原则。

2、合理原则,即实质合法原则。

3、行政应急性原则。(注意应急性原则适用的条件)

三、民法基本原则(7个)

1、诚实信用原则。

2、权益保护原则。

3、公平原则。

4、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5、意思自治原则。

6、生态保护原则。

7、平等原则。

一定要注意,民法原则中没有法定原则,回忆的过程中漏掉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你来默写,会漏掉哪个呢?试一试吧,看似简单,却绝对坑人的小阴沟,翻船可能性极大。

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进一寸的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