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事业单位考试专业知识都考哪些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专业知识根据不同岗位专业知识考察不同内容
内容包括:护理专业: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临床专业: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药学专业:药理学、药剂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等。中医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等。中药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中药鉴定、中药药剂、中药分析、中药炮制、药事管理学等。
口腔专业: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等。
麻醉专业:麻醉生理学、麻醉药理学、临床麻醉、危重病医学、临床疼痛等。影像学:各系统疾病影像诊断等。检验学: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寄生虫学检验等。预防医学:流行病、传染病、营养与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2.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系统的卫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知识和
《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三种。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生物学。
主要包括:1、细胞:主要内容为细胞的基本概念、分子组成、细胞膜、细胞表面、细胞质、细胞核和分裂繁殖;2、生命的遗传与变异:主要内容为遗传的基本规律、分子基础、遗传病的概念及分类、单基因、多基因遗传病、染色体病和线粒体遗传病。
第二部分:人体解剖学。
主要包括:1、运动系统:主要内容为骨学、骨连结和肌;2、内脏学;3、消化系统:主要内容为消化管、消化腺和腹膜;4、呼吸系统:主要内容为呼吸道、肺、胸膜和纵隔;5、泌尿系统:主要内容为肾、输尿管和膀胱;5、生殖系统:主要内容为男性、女性生殖系统;6、脉管系统:主要内容为心血管和淋巴系统;7、感觉器:主要包括:视器和前庭蜗器;8、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主要内容为总论、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传导通路以及脑和脊髓等。
第三部分:生理学。
主要包括: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消化和吸收、能量代谢和体温、尿的生成和排出、感觉器官、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及生殖等。
第四部分:药理学。
主要包括:药物效应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以及阿托品、局部麻醉药、抗癫痫及抗惊厥药等35种药物的药理、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
第五部分:病理学。
主要包括:疾病概述、血液循环障碍、炎症、肿瘤、心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女性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常见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概念、特征、类型、病理变化和病因等。
第六部分:诊断学。
主要包括:发热、疼痛、水肿、呼吸困难、等32种病理现象的发生机制、常见原因和临床表现等。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只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的,笔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
笔试科目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医学基础知识》*50%。
2、面试
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
面试方式有公共面试、专业面试和现场讲课。
(二)先面试后笔试
1、面试
(1)面试比例为5:1,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在征得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
笔试资格人员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为3:1,根据招聘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笔试资格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笔试资格人员。
考试的具体方式及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眉山人才网上公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排名)。考试的具体方式及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以下类别进行:
1、先笔试后面试
(1)管理岗位
A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性加分)*60%+面试*40%;
(2)专业技术岗位
B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性加分)*50%+面试*50%;
C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医学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60%+面试*40%;
D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性加分)*40%+面试*60%。
2、先面试后笔试
E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性加分)*40%+面试*60%。
3.卫计系统怎么考
在正式调整前,先目测粗调:使望远镜和平行光管对准;将载物台、望远镜和平行光管大致调水平,使它们大致垂至于分光计中心轴.这一步很重要,只有做好粗调,才能按下列步骤进一步细调(否则细调难以进行):
调整望远镜使其达到下面两条要求(望远镜是由物镜镜筒、叉丝套筒和目镜镜筒三部分组成.叉丝到目镜和物镜的距离皆可调节):
在载物台上的放法
①用自准法调节望远镜,使之适合于接收平行光:点亮望远镜侧窗的照明灯将叉丝照亮,旋转移动目镜使叉丝位于目镜焦平面上,此时叉丝看得很清楚.再按图3-8-4所示位置,将平面反射镜置于载物台上(镜面朝望远镜).然后缓慢转动载物台,同时调节叉丝套筒(改变叉丝与物镜间距),从望远镜中找到由平面镜反射回来的模糊光斑(如果找不到,则粗调没有达到要求,应重调).找到光斑后进一步细调叉丝套筒,光斑逐渐变变成清晰的绿色小亮“十”字(它是叉丝平面上小黑十字的反射像,为绿色小亮十字).当叉丝位于物镜焦平面上时,叉丝发出的光经过物镜后成为平行光,平行光经平面镜反射再次通过物镜后仍成像于叉丝平面.此时,从目镜中可同时看清叉丝与绿色小亮“十”字,且两者无视差.至此,叉丝既落在目镜焦平面上又落在物镜焦平面上,望远镜已适合于接收平行光.各镜筒间的相对位置就不应改变了.
要补充说明的是,叉丝套筒在调节过程中应做适当转动,使竖直叉丝平行于分光计中心轴(怎样鉴别是否已达到了这一要求?).
②使望远镜光轴垂直于分光计中心轴:
望远镜调好焦后,从目镜中能同时看清叉丝和绿色小亮“十”字,且两者无视差.但绿色小亮“十”字一般不处于小黑十字的对称位置上.其原因可能是望远镜光轴未垂直中心轴,也可能是平面镜镜面与中心轴不平行,或者两者兼有.为使望远镜光轴垂直中心轴,调整方法如下:
首先检查平面镜正反两面分别正对望远镜时,视场中是否都能找到绿色小亮“十”字(如果找不到或只找到一个,说明粗调不合格,应进一步调整).然后用螺丝调节望远镜光轴倾斜度,使绿色小亮“十”字到aa′线的距离减小一半,再调载物台螺丝使两者重合.把载物台转l80°,使平面镜的反面正对望远镜,再次用“各半调节法”同样调节.如此反复调节,直到平面镜任一面正对望远镜时,视场中的绿色小亮“十”字都落在调整叉丝aa′上时为止.此时,望远镜光轴就与中心轴垂直了.
调节过程中,不必刻板地运用“各半调节法”.若发现正反两面的反射像纵向位移较大,说明平面镜镜面与中心轴明显不平行,就应侧重调节螺丝.如果纵向位移不大,但反射像都远离aa′线,这表明望远镜光轴与中心轴明显不垂直,就该侧重调节螺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