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计征残保金的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单位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和公车改革补贴.因此,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应该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工资总额.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
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收取的专用资金,也就是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都应该安排一定的残疾人在自己单位就业.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足社保.
残保金的工资总额指什么
1、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上年在册职工总人数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残障金里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以上就是小编对这一问题给大家带来的全部介绍了,任何人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升自己,会计人员也是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掌握更多的核算方法,才能让自己的知识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