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的救助站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一般是多少
工资由单位自筹,每个地方不一样的。一般是1000–2000。
1、救助站(Relief stations)是指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站。全国共有救助机构2031个,其中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261个,全国救助机构床位近10万张。
2、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提供的有关情况,及时与受助人员的家属以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
3、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2.救助管理站如何引入社会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一项人文实践,除了关心人、帮助人之外,还应注重人的身心发展,关注人的命运改变,最终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
救助管理站的社会工作,其使命就是让一个个具有感性生命的人,在获得社会帮助的互动过程中,成为对自己、社会、生活负责的,体魄和精神都健全的人。救助管理站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向救助管理站求助,无偿接受法定服务的;另一类是救助管理站主动救助城市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管理站的社会工作是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对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包括情绪疏导、心理咨询、行为矫治和困难救助,是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互为补充的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措施。救助管理站的社会工作,因救助发生地的不同而需要设置不同的岗位。
救助管理站社会工作的内容机构社会工作 对于主动受助人员,救助管理站的社会工作主要在机构场所内进行,称之为机构社会工作。按照救助业务主要流程,可以划分成咨询接待、管理服务和转介等主要业务环节。
咨询接待环节的社会工作主要是通过倾听受助人的诉求,判断其现状,对可能潜在的心理和精神方面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分类,尽量将类型相似、情况相近的人集中在同一生活服务区。这个环节上的社会工作侧重于倾听和引导式询问,主要是了解受众的处境、心态、情绪等情况,并初步建立个案。
管理服务环节是社会工作的重点,通常在生活服务区集中进行,受众在社工的帮助下,能舒缓情绪和放松心情,在信任的基础上向救助机构提供包括困难、诉求、家庭和监护人情况等真实信息。在此基础上,社会工作者以小组活动、同伴互动、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个案研究等方式,在协调关系与引导教育过程中,帮助他们分析、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寻求适当的解决之道。
转介环节分为两种:一种是突出个案问题在站内的转介,社会工作相应地转为社工对受助对象一对一的活动,或者是社工小组共同研究个案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另一种是按照救助制度的有关规定,救助机构只向受众提供不超过10天的临时性法定服务,自身带有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的受助人员在10天之内未能顺利解决自身社会问题,或者自身问题虽然基本得到解决,但仍然需要社工持续干预的,则必须借助延伸性社会工作服务继续跟踪,即两个以上机构(救助机构和社区)的社会工作相互支持同一个受众,是机构与机构之间信息和社工方法的有机连接。通俗地说,就是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的社工在流入地救助机构的社工转介的个案基础上,对同一受众实施的社会工作跟进服务。
必须明确的是,由流入地救助机构的社工在受众离开后,继续用通讯(信)方式进行的社会工作,不属于转介的范畴。外展社会工作 相对于机构社会工作,救助管理站还有另外一种类型的社会工作,叫外展社会工作,包括两种情景:一种是以协调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整合社会力量和可利用资源为目标指向的;另一种是以主动开展街头救助服务为职责的。
在我国,地级以上城市大多数遵循一城一站原则,如果没有外展社工,救助管理站无力胜任依法管理社会救助事务,救助管理工作也不能满足现代化条件下城市管理需要。从一般意义上讲,设立救助分站、咨询点、派出流动救助小组和组织社区参与救助,都是救助工作的外展形式。
相应地,将社工理念和方法运用于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措施和手段,都属于救助管理站的外展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