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培养公司优秀管理人才,明确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参加培训学习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培训协议:
一、培训项目:
1、乙方将参加的培训项目名称为:
2、培训时间为: 培训地点:
3、培训总费用:包括培训费及培训期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工资、所发生的住宿、膳食、交通等甲方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主持培训全程,承担全部培训费用,但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外。
2、甲方有权与乙方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要求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定的年限。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培训期间,保证按照培训计划的时间、地点、内容认真参加培训学习,认真、努力掌握相应的技术和相关业务知识,达到甲方规定的培训目标。
2、培训期间,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遵守培训纪律,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3、培训结束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报到。
4、培训结束后,按甲方要求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违约责任
1、培训期间,甲方未支付培训费用乙方先行支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或赔偿。
2、培训期间,乙方有违法、严重违反公司和培训纪律的,甲方即可中止其培训并调回,乙方须全额补偿甲方为乙方参加培训所支出的培训总费用。
3、培训期间,乙方如擅自脱离培训或期满未返回,乙方须全额补偿甲方为乙方参加培训所支出的培训总费用。
4、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要求年限而主动辞职的,须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培训总费用。
(1)乙方至少应为甲方继续工作满三年以上,自培训结束之日起算。该工作期约定视作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如在培训学习期间辞职,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培训费用。
(3)乙方在培训结束后一年内辞职,应自行承担培训费用80%;
(4)乙方二年内辞职应自行承担培训费用50%;
(5)三年内辞职应自行承担培训费用20%;
(6)满叁年后辞职无需承担培训费用。
5、培训期间,若乙方行为举止有损于公司形象,或故意、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乙方除全额赔偿甲方为乙方参加培训所支出的培训总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仍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6、培训结束,乙方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报到,擅自逗留不归产生的费用自理,甲方可按逾期报到的天数对乙方做旷工处理。
五、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因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参照上述第四条第3项标准由乙方赔偿培训费用。
六、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独立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对方均有追究赔偿损失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本协议如有争议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