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北京某民营企业工作的周先生,媳妇都生了两个孩子了,自己却从来没有休过陪产假。周先生称,公司里和自己同类情况的“奶爸”有不少,但很多男职工都没有休过陪产假。不仅如此,根据北京市总工会此前开展的一项调研显示,41.78%的受访职工没有休过陪产假,39%的受访职工不知道单位是否提供陪产假。虽然有些职工知道单位有陪产假,但担心影响工作主动选择不休,其比例达到64.53%。

目前,各地规定的女性产假大多是128-158天,男性陪产假大多是15-30天。相较于产假,男性陪产假比较短,但却很有必要。一方面,男性陪产假有助于缓解家庭尤其是女性一方的育儿负担,使男性更好地参与到育儿过程中,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另一方面,陪产假的设置,使得男女职工在生育休假问题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被均衡看待,有助于减轻对女性的就业歧视。

陪产假既然很有必要,国家也大力提倡,为何多数男职工却还是想休不敢休呢?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落实陪产假的法律刚性还不够。任何制度的落实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不同于女性员工的产假被明确写入劳动法,目前各地陪产假规定主要体现在省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缺乏法律的强制性。在现有法律法规架构下,即便用人单位未批准男职工的陪产假,相应的违法成本也较低,这使得男职工即便提出陪产假诉求,也很难得到有效的权益维护。

而另一方面的阻力则来自于用人单位。很多男职工选择不休陪产假,一大原因是怕影响工作以及收入。目前,女性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基金支付,而男性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单位支付,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用人成本,也必然会影响男职工的整体收入。

随着多孩家庭的比例上升,陪产假怎么休?能休多久?如何能顺利休上?已成为许多职工关心的问题。要改善目前陪产假落地难的情况,还得多管齐下、精准发力。一方面,要增加陪产假的法律强制性,比如明确将男性员工享有陪产假写入劳动法,休多少天,如何休,要有明确规定,让员工休假或者维权都更有底气。同时,还可以将男性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发放,既减轻企业负担,也能保障职工休假期间的正常收入。

另一方面,落实陪产假离不开企业的支持与配合。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保障职工的一切合法权利,积极落实陪产假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对休陪产假的男职工还可进行适当的生育补贴,打消员工因担心工作或者收入受影响而不敢休假的顾虑。

而对于企业员工而言,合情合理合法的陪产假,该休还是得休。大家要树立起牢固的法律意识,必要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纵容企业的不合理行为,也能倒逼企业在法律框架下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有助于陪产假等政策的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