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连云港市发布了十大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首例拒不执行生效行为保全裁定司法罚款案,是申同所知识产权部门苗武松律师代理。

知识产权案件往往周期漫长,原告维权耗时耗力,被告在诉讼中持续侵权的情况屡见不鲜。行为保全对于及时制止侵权、防止权利人损失进一步扩大发挥了重要作用,使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救济,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具有重大而积极的意义。

行为保全通常是指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人民法院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案情回顾

2020年4月,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朵公司)诉连云港开发区美程精品酒店(以下简称美程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受理后,美程酒店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被驳回后,美程酒店又上诉至江苏省高院,后被江苏省高院驳回。

就这样,在未开庭前,美程酒店为了获取侵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机智”地利用了法律所赋予人们的程序权利又持续侵权了一年!

一审全胜,裁定行为保全

本案从立案受理开始,美程酒店一直采用时间战术,扩大侵犯亚朵酒店的商标权利。为减少亚朵酒店的损失,就必须要在一审判决生效前使美程酒店立刻停止侵权。经过本所知产律师团队讨论后,我们认为本案符合申请行为保全的条件,于是立即向法院提出了申请。

法院及时准许了我们的申请,最终作出裁定,要求美程酒店立即停止在其酒店经营场所、服务用品、网络平台上使用“亚朵”“亚朵酒店”字样。

美程酒店为何如此肆无忌惮地侵权?是因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赔偿金额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在实践中,原告方往往很难就侵权者的获利或者自身损失进行举证,而法定赔偿往往很难弥补权利人的损失,甚至有些法院自由裁量下的判决赔偿金额远低于侵权者侵权所需付出的成本。侵权者在被诉之后继续侵权,在诉讼期间内,其获利就远远大于所需赔偿金额数倍的钱,这种绝不亏本的“买卖”,他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在本案中,我们向一审法院不断强调了美程酒店持续侵权的恶意行为所带来的危害和影响,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我们全部的诉讼观点,作出了支持我方全部诉请的判决。

拒不执行裁定者,自食恶果

法院的行为保全裁定作出后,美程酒店仍旧置之不理,我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美程酒店经营者假意口头承诺履行裁定内容,实际久拖未履行。我们第一时间和法院及时沟通后,法院联系了美程酒店经营者并告知不履行的后果并对其进行督促。

然而,美程酒店却两次利用软件将修改后的酒店门头、外观照片发送给法官,企图骗过法院,掩盖其拒不履行法院裁定的事实。在看到经过修改后的履行照片,我们本着眼见为实的态度,对美程酒店进行了现场核实,却发现美程酒店仍旧继续使用侵权的商标。我们当即拍下照片并联系法院,法院两次进行实地复查后,最终按照法定最高限额对美程酒店予以罚款,这也是连云港市首例行为拒不执行生效行为保全裁定司法罚款案。

结束语

每一位市场主体对于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绝对不可置若罔闻,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应当尊重每一个人的智力成果,不抄袭、不搭便车,保护知识产权不受非法侵权。努力自我创新,谋求良性的发展与合作,共创良好的知识产权生态环境。

“小满”广告事件的发生,让人们突然意识到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居然如此泛滥。“北大小满”用公开控诉的方式,迫使侵权行为得到了有效制止,再一次体现了社会舆论的力量。

可现实中,并不是每一个知识产权侵权事件都能获得如此之高的关注度,可以借用舆论的力量去制止侵权行为。相信我们代理的这宗案件,能够让您在通过诉讼途径最快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方面,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