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税前扣除”三费”的规定是人员工资关系及劳务合同在劳务公司的,由劳务公司列支扣除工资及”三费”.人员工资关系及劳务合同在用人企业的,劳务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劳务公司不可以税前扣除”三费”.
由于派遣工本身不属于用工单位的职工,所以用工单位不能计提三费,而改由劳务公司提取后再支付回去.但劳务公司又不能税前扣除,如何解决这一尴尬问题呢?
比较合理的操作方式应该是仍由劳务公司核算三费的计提和列支,至于发放标准和范围,则完全可以依照用工单位统一的相关制度来,避免引起职工争议.举个例子,比如某人参加学习,按规定可报销学费,可以拿发票到劳务公司去报销,不通过用工单位就可以了.至于工会经费,可以在劳务公司成立工会组织,这样就可以取得拨缴款收据了.福利费也是一样,用工单位搞福利时,可以把涉及派遣工人员福利支出的票据拿到劳务公司去做账.虽说麻烦一点,但小麻烦可以避免出现大麻烦(纳税调增).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有什么区别?
一是看发给谁.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费用不得计入用工单位的工资薪金总额;用工单位直接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并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是看部门.企业将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在企业内设的福利部门工作的,这时支付给派遣单位的费用和直接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要计入职工福利费.
三是看发的什么.企业将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在生产经营部门工作的,但是,发放的是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如果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是尚未分离办社会职能企业的内设福利部门工作人员,即使没有区分,也不能直接作为工资薪金费用扣除,因为这部份支出已经被实际用工单位将其确认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以及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等等支出,应作为职工福利费.
劳务派遣工的福利费如何计提?整体上来说,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费用的计提如果用人关系在劳务公司的话,就由劳务公司进行计提扣除的;如果是在用人单位的话,那么劳务公司就只能收取手续费用,不能扣除计提福利费用啦.更多关于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福利的介绍资料都在本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