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家门面房一间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租赁事项如下: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放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出租。如遇拆迁或不可抗拒等因素情况下,合同自动终止。)

一、租金:门面房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注:租期未到,所交房租不退。月租金根据本地市场价调节。)

二、缴款方式:租金半年一交,提前十五天缴纳下半年房租。

三、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房屋的保证金(押金)。(租赁期限未满如果乙方退房,房屋保证金(押金)将按剩余月份递减,每个月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四、其他条款

1、租期内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逾期不交者,每日按照5%收取滞纳金。如乙方延期十天未交清半年租金,合同自行终止,房屋保证金(押金)不退。

2、水电费按月收取,电费每度为人民币 元,按表计算,水费每月人民币 元。(电表底数 ,水表底数 。)

3、乙方字合同履行期间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5、乙方转让房屋时须经甲方同意,同时收取乙方 的房屋租金作为佣金。

6、在双方退房时,需保证本房门窗、墙地面等设施物品完整,能够正常使用,且表面干净无污渍。(注:因乙方在装修期间,对部分结构、管路、线路的拆装改动需要恢复原布局的部位,乙方需恢复完善。)

五、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