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原告去法院起诉,交一份起诉状。

2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就立案。

3立案后给原告一个文书,叫受理通知书。同时将原告的起诉通知书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发给被告。

4被告收到后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给法院。这就叫提交答辩状期间。

5此时法官手里有两份,原告的起诉书和被告的答辩状。就是两个相反的故事,谁真谁假呢?法官就会给双方发举证通知书,明确举证期间。证据少,直接开庭,证据多,就组织证据交换。

6法院确定开庭了,就会给双方发开庭传票,到了开庭传票那一天,双方当事人拿着传票来到了法院。

7首先见到书记员,看不到法官。书记员就会问原告到了吧,被告到了吧,好,宣布法庭纪律。宣读后审判人员入庭。

8审判人员来之后,法官敲槌开庭。审判长开始核对身份。(核对身份是审判工作的一部分,书记员不能核对)

9法庭调查阶段(起诉书,答辩状,法官宣布争议焦点,就争议焦点,双方进行举证,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举证质证结束。

10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争议焦点发辩论意见。(原告发言、被告发言。)

11法庭辩论终结,法官敲槌。就剩下法庭评议和法庭宣判。有些案件比较简单,休庭半小时就有结果,有些案件比较复杂,一时半会评不出来,要上审委会讨论。简单的休庭一会就能宣判的叫当庭宣判。有些案件叫另行宣判。

12判决书的发放。当庭判决当庭发判决书是不可能的,所以是10天内发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是当庭发放判决书。

以上就是当遇到涉诉问题时去法院的整个流程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