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只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里的进项税额转出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里填制即可的,这里填制了增值税申报总表里就会自动生成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等.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附表二第二部分”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填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1)纳税人进项税额转出栏次需要填写准确,比如:不能将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入第23行”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而应填入第20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2)购货方当月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若需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开具红字发票,不论购货方是否已收到对方的红字发票,购买方必须在取得红字发票通知单的当月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将需要转出的税额填入附表二,不可多转或少转,不可提前或滞后,否则防伪税控抄报税时系统无法对红字发票通知单进行核销.
(3)购买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直接在附表二第20行转出,若企业已经将红字发票认证,在第23行填写负数进行更正.
以上,就是关于税控盘进项额转出填表的内容了,其中,小编讲解了在哪里填列,也讲解了如何填列,还有填列的注意事项,相信大家读完了本文之后,对这个问题也就非常熟悉了,可以运用到工作当中去.更多内容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