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的申请,必须是居住在农村,户籍在农村的家庭,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比如张三一家是五口人,家庭总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户标准的,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低保,可以推选家中的家长,比如父母等,也可以推选家里有文化的一位家庭成员作为代表进行申请。

这里所说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是四个方面的人员。一是配偶,比如丈夫和妻子;二是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也就是16周岁的子女,或是正在上学的子女等;三是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比如在上大学的子女,参军入伍的子女等。四是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比如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但判刑入狱的家庭成员,不能计算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除了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的情形以外,在这四种情形下,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是在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是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三是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四是县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这四类单独申请的人员,不受家庭经济情况的影响。

申请低保时需要提交家庭的户口簿、户主的身份证、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比如房产证等,没有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残疾证或是患病的诊断证明材料等,村委会受理申请材料后,要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并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公示后报乡镇审核。

乡镇收到村委会上报的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和抽查,对符合条件的公示10日以上,然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查符合条件的,还要张榜公示10日以上,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是保障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地方为主,保障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省级以上专项补助资金应当根据各地保障情况和财力状况等不同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对财政困难地区和民族地区予以照顾。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或代发金融机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货币形式为主,按月或按季度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发放给保障对象。目前很多地方都是发放到本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内。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水、电、燃料、日常生活用品等费用,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化、消费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由于农村低保的标准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的,所以各地的标准不统一,四川农村的最低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是每月415元,特困人员是540元,成都市提高到月人均800元到850元,市辖区为850元,市瞎县巍峨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