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于2021年11月27日二十时二十八分,在**大酒店茶楼,本着互惠互利,经过友好磋商就责、权、利达成如下协议:
一、十字村养殖场现有修建的三点五分里公路一条五百平方米货场一个及前山等的山地和后山山地为共同资产。甲方占该资产的全部股份的35%;乙方占该资产的全部股份的35%;丙方占该资产的全股30%。
二、甲方、丙方全权负责后山的山地,在使用开发中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确保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乙方全权负责前山等所有占用的山地,在使用开发中,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确保生产正常顺利进行。
三、该养殖场前期外债,壹佰万零五千元人民币,均由甲、丙方负责处理(甲方负责前期所欠的六十万零五千元,丙方负责四十万元)。
四、从甲、乙、丙三方签字即日起,该养殖场所有发生的费用,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承担。出资比例甲方20%,乙方40%,丙方40%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五、甲方负责审批所集资的款项使用;乙方资金的保管及回笼;丙方负责所有的支出及账目的管理。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一级签字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