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5月1日起,土地使用税执行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以往按会计制度应计入管理费用中,计提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二、现时按财会[2016]22号文件要求,企业发生的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等
都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计提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什么科目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入账;在合同列明的有效期限内分期摊销,一般可以记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
分录如下: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权摊销
贷: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一般按50年摊销.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应该如何核算?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土地使用税计入什么科目?在会计核算上,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企业需要缴纳的小税种之一,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计入管理费用或者税金及附加科目中,大家参考我们上面文章的介绍,在企业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选择适合自己的核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