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票联丢失时,不能再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需与供货方联系,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
记账联复印件必须加盖开票方公章,且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记账联原件在开票方留存,购货方不能直接将记账联拿回记账.
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三、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对于一般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限期缴销或退回税务机关;
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允许其暂缓纳入”一机多票”系统,以避免库存发票的浪费,但最迟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
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制定.
五、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一机多票”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切实做好新旧普通发票的衔接工作.要掌握情况,统筹布置,合理安排.确保”一机多票”系统顺利推行.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怎么办?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我们可以利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的复印件作为企业入账的依据,具体的处理的方法,上面已经简单介绍了,希望我们的分析可以帮你理清楚增值税发票在企业账务处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