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直接计算抵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不需要认证.
收购单位可以向农村合作社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吗?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第七条:收购发票开具要求:
(一)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与农业生产者个人或城乡居民个人发生收购业务并支付收购款项时,可开具收购发票.
所以,收购单位不可以向农村合作社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应该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或设备;并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2、拟收购的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3、收购单位对外销售的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4、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加工生产车间及与其加工农产品相匹配的机器设备;
5、收购后委托其它生产单位加工的业务,应与受托加工单位签订合法的书面委托加工协议,并报税务管理部门备案;
6、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并能通过网络准确开具收购发票且及时上传开票信息.
农产品收购发票需要认证吗?因此公司财务在收到农产品收购发票后可以直接计算抵扣税费,减少认证的程序.除了农产品收购发票不需要认证外,在工作的过程中财务还可能会遇到其他不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到时候一样直接计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