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赵辉,男,1980年11月7日出生,汉族,无极县公安局职工。

被申请人:魏印红,男,汉族,1982年10月19日出生,住无极县东侯坊乡甄村富康路100号。

被申请人:位玉红,男,1977年12月8日出生, 汉族,住无极县东侯坊乡甄村富康路99号。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魏印红、位玉红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河北融通典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魏印红是该笔借款的债务人,被申请人位玉红是该笔借款的共同担保人,两被申请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申请追加两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望予准许。

此致

无极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