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甲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支付

1.委托总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含税)。

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3.乙方收到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信息: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所需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2.甲方应对委托乙方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指导、建议并监督实施。

4.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委托费用并协助乙方解决项目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5.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制作工作情况和进度提出相应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修改工作。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改所制作的成品,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乙方所提交的产品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和应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乙方行为系因其接受甲方的指定或甲方提供的资料而造成的,则乙方对上述事项免责。

7.乙方保证接受委托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合法合规,不存在版权纠纷及隐患。

8.乙方保证在甲方要求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事项。

9.乙方因工作质量、操作规范等原因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及其它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器材、工具及其它材料,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12.甲乙双方一致承诺:双方均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约定;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及履行协议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五、知识产权

双方各自保证其资料及各自提供的他人的资料均享有相应知识产权,或有权使用,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双方各自拥有其资料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使用权、修改权、销售权、商业秘密等。双方各自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并不因此协议而发生任何改变。合作中如一方侵犯另一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由侵犯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或战争、政府禁令等社会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免于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天的,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违约的,不能免责。

七、保密条款

涉及本框架协议的一切谈判内容、协议条款或将来可能达成的补充协议条款及其中所得知的对方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除经双方认可之外,应受到严格的保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向个人、中介机构、企业或公司透露。如被泄漏,由泄漏方承担引起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本协议内容或终止协议的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协议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内容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