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在职职工总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2、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缴纳保障金.
3、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4、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残保金如何补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企业应该承担社会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于没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残联安排使用,保证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由地方税务局代征,如果忘记交了,你们可以登录地方税务局网站,按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并向税务局申报缴纳.
如果你能理解残疾人保障金就是为了保障残疾人就业的,就更能理解没有残疾人为什么还要缴费,为了反而可以抵扣费用这个问题了.理解了根本的含义后,对于没有按排残疾人的残保金怎么计算的问题,参考上文里的公式,也就难不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