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客户咨询小唯,我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好呢?还是搞个“合伙企业好”呢?

李老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呢?最近项注册一个公司,不知道弄个什么样的?

小唯:老板,他们区别很多哦!先来看看性质上的。

1)最主要的区别是: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两者最主要区别。

2)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不同。

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法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时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李老板:你说的这个我是多少有些了解的,关于纳税有什么区别呢?哪个更省税呢?

打个比方,我和我朋友张总要一起成立一个企业,我股份70%,张总30%。加入我们第一年就能赚300万,“有限责任公司”得纳多少税呀?“合伙企业”得纳多少税呀?

小唯:老板,待我给您好好分析一下。(不考虑增值税,单说企业所得税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政策依据

征收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1、财税〔2019〕13号 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有限责任公司”税负计算:

假定您企业自开办以来未取得成本类、费用类发票。

1、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企业所得税=(100万*25%*20%)+{(300-100)*50%*20% }=5万+20万=25万

2、李总、张总按比例分红,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交税情况如下:

李总=(300-25)*70%*20%=38.5万

张总=(300-25)*30%*20%=16.5万

税后总收益为:220万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适用政策

征收依据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企业其本身不纳税,仅对经营所得征税,也就是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李总缴纳个人所得税=300×70%×35%-6.55=66.95(万元)

张总缴纳个人所得税=300×30%×35%-6.55=24.95(万元)

税后总收益为:208.1万

暂时看来,李老板目前模式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税收还是很优惠的!

李老板:恩,以后真做好了有业务肯定还会有股东加入的呢?这样跟“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就没啥关系了呗?

小唯:不是的哦!“合伙企业”可是“人多势众”的公司哦。

通过以上对比我们不难发现:有限责任公司是按企业纳税,而合伙企业是按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增加的时候,每个投资者分得的所得越少,适用的税率也就越低,增加合伙人(如:增加妻子、子女为合伙人)就等于降低税负。

以上是小唯对“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公司的一点拙见,是否对您有帮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