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应付款转增资本属于债务重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
(二)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结论是:
1、企业出资时多出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用这个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不用缴所得税;
2、股东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业,如果企业筹集资金将钱还给股东,股东再拿钱来出资也不用缴税;
3、股东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业,借款不还,直接转增实收资本,应缴纳所得税;
4、股东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业,借款转为资本公积,那么对企业来说,这是一种债务的豁免,要缴企业所得税.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什么:
债务重组的方式有: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转为资本;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关于其他应付款转入资本公积的问题,小编已经为你做了详细的整理,希望你仔细阅读,这个业务在企业日常业务中不是很常见,但是这个业务存在一定的财税风险,希望在发生该业务时要多加关注.如果关于这个业务还有其他疑问,我们的金牌讲师会在线为你解答,为你提供一对一的专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