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分录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分录-编程日记

政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一)确认单位的核算基础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我国政府事业单位的会计改革正在不断推进,现阶段我国政府事业单位会计正处于权责发生制逐步引入到位的阶段.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在对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以及收入费用等进行核算时都需要实行权责发生制,而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则明确了会计确认基础的选择:首先,对于一般的核算都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对于涉及到经济业务的核算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其次,要根据行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选择确认基础,大多数的单位处于绩效管理与成本核算的需求选择权责发生制.通常来说,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选择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事业单位针对固定资产都需要进行计提折旧处理.

(二)确认单位的固定资产范围

从综合层面来看,一般单位的固定资产在设备方面主要包括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其中一般设备与专用设备的区分主要在于单位价值,前者为1000元以上,后者为1500元以上.考虑到我国各政府事业单位的规模存在差异性,如果在设备标准上实行一刀切,那么不仅不利于规模比较小的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管理,无形中还增加了规模比较大的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工作量.因此需要针对能够实现自行收支的规模较大的单位为了便于开展固定资产管理,需要提高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而维持小规模单位价值标准的不变.这种层次化的固定资产范围确认方式,能够提升对固定资产科学管理的水平.

(三)确认可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固定资产都需要进行折旧处理,根据新固定资产准则的相关规定,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都不属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在政府事业单位中采购固定资产的经费大多出自于政府财政拨款,或者是在政府财政拨款与上级主管部门拨入共同支持下进行的,并没有很强的经费自主能力,对于这种情形的单位固定资产,可以不进行计提折旧处理.政府事业单位还可以在综合考虑单位性质的基础上对于应用数量比较大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时提高标准,比如说在高等院校等科教事业单位中,教学仪器与实验器材不仅使用的频率高,设备的更新换代速度也比较快,为了满足教学与研究的要求,就需要提高这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标准.总的来说,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时需要从单位价值与使用年限标准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而考虑使用年限标准时,还需要明确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对发生的有形或无形损耗进行提前预计,判断是否存在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四)确认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相关联,一旦确认后不能在进行随意变更.目前在我国政府事业单位中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时常常采用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其中工作量法则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来进行计提折旧,工作量比较大.年限平均法虽然说使用起来比较简单,适用的范围也非常广,但是也要看到,直线法并不能对单位的净资产进行正确反应,会造成不良后果.

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分录如上,根据固定资产所属的部门或是用途不一样,它最终入账的科目也不同.事业单位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上是有很多内容,也不能用普通企业计提折旧的做账模式,具体可以多关注网站相关内容更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