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甲方):

布展施工单位(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规划展示馆布展工程的相关事宜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展厅布展设计及施工

4。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设计施工一体化

6。工程内容:

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展厅多媒体设施、展板、图片的制作、安装和完善,以及配套工程的安装,局部吊顶、地面面层的铺饰,模型制作及配套灯光、流媒体及互动软件制作、多媒体放映片及设备,LOGO设计表现制作等。

布展项目内容是由乙方所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清单所示的内容,为本合同签订的依据。

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报甲方审核。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天。

三、质量标准

布展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XXXXX元整。

(小写人民币)¥:XXXXX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应预付项目总款的30%。

2。方案优化通过发包人审核、施工人员进场正式开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25%。

3。内装饰主体工程过半、隐蔽工程、布线工程初步完工,电子设备进场,待甲方在上海对模型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场安装前,经甲方核对签认,支付乙方项目总款的30%。

4。布展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经甲方核对签认后7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款的10%,审计结算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8%。

5。工程余款为项目总款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布展施工含多媒体(虚拟。数字影院)、模型、展板等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投影、液晶电视等设备的保修期以该产品保修期限为准(投影仪灯泡等易耗品除外)。保修期满后两周内支付。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2、补充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原则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因本工程内容为布展设计和施工,如发生不能适用于该通用条款的事宜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7、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9、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原标书,中标方案投标文件中提及的内容要求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甲方工作

1。开工前4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现场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助办理布展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甲方有权利在正式开工前就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和确认,并在合同签订一周内向乙方提供符合制作要求的展览所需图片及相关资料,经乙方整理设计完善,文字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如因甲方方案确认工作的延误,不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进场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水、临电接口。

4。在施工中如有因甲方的原因所产生的工程量增加、变更等情况,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量签证单,甲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自甲方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应给予认可或有关意见,二日内没有认可或书面意见,则视为该手续已被认可。

八、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布展所需的图片和文字材料,因乙方整理和设计的原因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处以合同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罚金。

4。在施工中如有因乙方的原因所产生的工程量增加、变更等情况,由乙方承担费用。

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7。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等负责,并就工地围墙、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门卫人员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承担由此引起事故责任所造成的损失。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清洁卫生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按标准化现场要求办理,做好文明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材料设备供应: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按照布展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所有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购,须报发包人同意,方可进行采购和安装。

9。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五套图纸,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开工申请报告、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供应总计划。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送交甲方。

10。设计变更须有设计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发包人认可。现场签证须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九、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处以合同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罚金。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十、竣工验收及价款结算约定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布展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自接到竣工报告单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给与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签发接受证书,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3、布展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乙方负责监管馆内各种钥匙及设备控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馆中任何设备,甲方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视为甲方对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根据高院法释[2004]1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解释,以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视为甲方验收合格通过。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处以合同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罚金。非乙方因素造成的布展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5、本合同价款采用(1)(2)(3)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合同执行期内,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变化;

b、合同执行期内,投标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化;

c、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停工;

d、合同执行期内,因客观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

e、合同执行期内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占道等;

f、投标时漏算、少计的工程量。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施工阶段经甲方签证同意的设计变更,按如下原则处理:如果工程量清单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可参照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原清单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2003年版《XX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XX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XX市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文件;2003年版《XX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XX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XX市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文件,《XX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XX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费率执行费用定额规定范围的下限,或以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签证价格结算。

(3)施工过程中如无变更或增减项目,此合同价即为最终结算价;如有大的改动或增减,甲乙双方需另外签定增补协议,结算时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相应增减,即结算价=合同价±增减项。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⑴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⑵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⑴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⑵承包人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则承包人按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0。05%,并承担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⑶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则无条件返工至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2)依法向XX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4、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有任何形式的转包和未经允许的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某些专业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质量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做分包处理,承包人应做好分包人的管理工作。

十二、技术培训及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不收取任何形式培训费用的情况下,对发包人的管理、技术人员提供设备使用的相关培训、设备定期的维护保养检查。进行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指导。承包人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设备具有3年以上的安装和维修经验。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如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3、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汽、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一小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由于工程质量和其他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对第三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及其其他责任。

5、模型出现任何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及时解决,保证不影响模型的正常展出。如有重大接待任务承包人派专人现场值班全程操控。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XX,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签订之日后生效,一式四份各持两份。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双方有关展馆布展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签字)乙方:(公章签字)

法人(代理人):法人(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