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应当设置以下主要会计科目:
(1)”工程施工”科目: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2)”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3)”应收账款”科目: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4)”应付账款”科目:
1)应付贩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贩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5)”合同预计损失”科目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
(6)”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2.财政部在2017年7月修订収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而是将原收入准则和原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核算标准之中.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算”、”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合同履约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取代原建造合同下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合同结算”科目取代原”工程结算”科目,并取消”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如何进行工程成本核算?
第一步:归集各项生产费用: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如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费等生产费用,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归集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中.
第二步:分配辅导生产费用:期末将归集在”辅导生产成本”的费用向各收益对象分配,计入”机械作业””工程施工”等科目.
第三步:分配机械作业费用:期末将归集在”机械作业”的费用向各受益对象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有关明细科目.
第四步:分配施工间接费用:期末将归集在”间接费用”的费用向各工程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有关明细科目.
第五步:计算和结转工程成本:期末计算本期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的实际成本,并将竣工工程的实际成本从”工程施工”科目转出,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尚未竣工工程的实际成本仍然保留在”工程施工”科目,不予结转.
工程会计做账涉及的科目都有哪些?它涉及到的会计科目也会根据具体公司经营内容、工程项目差异等等而不一样,文章介绍的这些科目只是一个参考,具体在实务工作中需要用到哪些会计科目,到时候财务可以好好根据公司做账内容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