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研究决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省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3月6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一步延期.
疫情期间的几个常见问题:
1、疫情期间可否延长纳税申报?
可以.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要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2、在疫情期间可采取哪些便利办税方式?
针对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疫情应对和防控,请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采取”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进厅”,尽量选择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单位社保费申报客户端等”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对征期内不必急于办理的现场业务,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优先考虑延缓处理;确需前往实体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业务的,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健康状态进行自我评估,在健康的前提下做好相关防护工作再选择进厅办税.?
3、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有无关于相关税种业务办理的规定?
目前为止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流程的办理相关规定如下:
(1)自然人纳税人的下列业务可直接通过”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者自助办税机办理:①省内购置的新车一般申报业务;②省内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税业务;③省内购置半挂车减半征收业务.
(2)非自然人纳税人的下列业务可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①省内新车一般申报业务;②省内新能源汽车免税业务;③省内半挂车减半征收业务.
(3)下列业务需到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办理:①省外购置车辆的一般申报业务;②特殊申报业务;③除新能源汽车免税以外的其他免税业务;④退税业务.
(4)车辆购置税的申报期限: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即可.
上述关于疫情期间武汉报税到几月份以及关于疫情期间的几个常见的问题,小编给您做了整理,希望您仔细阅读.在疫情期间,国家也给出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也希望你持续关注,小编也会陆续更新相关方面的咨询.您也可以咨询我们的窗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