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有限公司
经营者:***,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调解员。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原告***与被告***租赁合同纠纷案在审理中,经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被告***欠原告****租赁费、租赁材料丢失赔偿款,共计869189.44元。被告****于2021年2月11日前支付25万元、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25万元、2023年1月21日前支付25万元、余款119189.44元于2024年2月9日前付清。
二、被告***如有一期未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则所有债权均视为到期,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届时被告****还需承担原告****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以剩余未付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息损失)。
三、案件受理费6246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
原告: 被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