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标的公司名称)系于

日在深圳市设立的有限公司,截止本协

议签署之日,甲方占有(标的公司名称)

%的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标的公司

名称)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

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

甲方占有公司

%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XX万

元,实际出资人民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XX%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

给乙方。

2.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

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

对转让股权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其依法享有转让股权的处分权;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前,甲方持有的

转让股权应符合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甲方未在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或其他未决诉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

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承担相应的风险

及亏损。

2.

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

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

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

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

立本协议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

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

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

并签署书面文件。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

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对于未能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均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海股权

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日于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