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设置为零.
依据如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的规定,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的各类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该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取消上述审批后,对企业新购置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对一些固定资产凡能预见在其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者没有变卖价值的,可不留残值.
残值和净残值的区别有哪些?
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
金额.
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这两个个词汇一般指固定资产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该资产所余价值.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后者是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而前者不扣除.
简单地说: 残值就是资产报废后对外处置所能收回的资金.
净残值就是残值还要扣除清理费用,交纳有关税费等后余下的资金.
电子产品的净残值可以为0吗?笔者在上文整理了相关的条例规定,可以看到资产的残值并没有严格的限定,可以根据资产情况在5%内的由企业自己核定就可以了,所以如果电子产品到期后没有再用价值,也可以将折旧的残值设置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