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发布,使得营改增的账务处理豁然开朗,新增”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如何处理.
“简易计税”作为”应交税费”科目的二级明细科目,主要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增值税简易计税与差额计税全套账务处理
一、小规模纳税人
(一)确认收入、计提税金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注:因小规模纳税人确认收入时,尚未确定本期销售额是否达到免税条件,因此应当先行计提增值税.
(二)差额抵减: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
注:差额计税需要取得合法凭据;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三)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未达到起征点,则结转损益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二、一般纳税人
(一)确认收入、计提税金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注:简易计税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简易计税项目,也不得拿到其他项目抵扣.若其他项目存在未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减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
(二)差额抵减: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
若为一般计税方法,则分录修改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
(三)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简易计税会计处理的借方科目是什么解答先到这里,要是公司是通过简易计税方式来计税,那么就可以专门在”应交税费”下设置一个二级科目,这样完成做账的时候也能更加轻松些.更多简易计税相关内容,可以通过网站来直观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