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加计扣除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 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需要的条件
(1)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账,将有效凭证和明细账目对应; 建议企业按新无形资产准则的要求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核算.即分别按研究开发项目设置研发支出成本明细账户,归集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试行办法》中第7条规定的八项研发费用内容作为研发支出的明细栏目.
(2)对不同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进行单独归集核算;
(3)对于企业同时研究开发多个项目,或者研究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共同使用资源的情况,有关费用要在项目间进行合理分摊;在研发费用的归集过程中,把握两点:①直接计入.对能明确是某个研究开发项目的耗费,就直接计入该研究开发项目的研发支出成本账户;②间接计入.对不能明确是某个研究开发项目的共同耗费,就进行合理分配,包括不同研发项目间的分配以及研发项目与其他项目间的分配.同时注意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支出,即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的分开核算.
(4)实行加计扣除的费用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为准.本表可通过设置的研发支出成本账户填列.
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时间,上述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说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企业进行年度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的.申报的时候大家不仅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还需要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具体的资料文章中也进行了整理,以供参考.